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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观摩会的通知

关于召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观摩会的通知

闽建办会函[2015]102号

发布时间:2015-07-17    来源: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浏览次数:193

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为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建设,促进各地交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经验,经研究,决定召开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标准化观摩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观摩时间地点

  观摩时间:2015年7月22日(上午08:00--12:00;下午13:00--17:30)。

  观摩地点:厦门市轨道1号线杏锦路站、园博苑站~杏锦路站盾构区间、1号线三标管片厂(详见附件3)

  二、参会对象

  1.各设区市(含平潭)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工程处(科)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福州、厦门负责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机构所有人员。

  2.福州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厦门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工地甲方代表。

  3.福州、厦门轨道交通在建工程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4.我省部份建筑业房建、市政施工总承包企业(详见附件1)分管领导、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

  三、观摩会组织方式

  1.以现场观摩为主,与会代表根据时间安排及观摩地点路线指引图,自行前往工地观摩。省厅将安排人员在观摩工地现场进行考勤登记。

  2.会议由省厅负责主办,厦门市建设局、厦门市轨道交通集团公司负责具体组织,观摩工地的项目施工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应根据要求做好与会代表的现场引导、解说、现场秩序维护和安全,并提供经验交流材料。

  四、有关事项

  1.会议不安排食宿,与会人员自行解决食宿问题。

  2.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负责通知本辖区人员参会并做好组织工作,提前收集汇总参会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于7月16日上午下班前上报省厅工程处(传真0591-87614739)。

  3.省厅设立现场考勤环节,对于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派出指定参会人员赴现场观摩的,将予以通报批评。

  观摩会联系人:省厅工程处 黄耿彩 0591-87509375

  厦门市建设局 方 青 0592-8123000

  附件: 1.参会企业名单

     2.参会人员回执单

     3.项目简介及位置图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7月13日

http://www.fjjs.gov.cn/xxgk/zxwj/zxwj/201507/P020150717565972904739.dochttp://www.fjjs.gov.cn/xxgk/zxwj/zxwj/201507/P020150717565973219287.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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