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2015年全省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的通知闽建办会函[2015]163号各设区市建设局(建委),平潭综合实验区交通与建设局: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定于2015年11月份在三明市召开2015年全省住宅质量安全标准化现场观摩会(以下简称“观摩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11月10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7:30,会期一天。 二、观摩项目 项目名称:三明市海翼•左岸明都二期; 项目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新市南路(参观路线图详见附件1)。 三、参会对象 各设区市及各县(市、区)建设主管部门分管领导、工程处(科、办、股)负责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人;全省所有甲级建筑设计企业、甲级监理企业和建筑施工总承包特、一、二级施工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总工)。 四、观摩方式 1.观摩会由省厅主办,三明市住建局协办,项目施工单位具体承办。承办单位应根据要求做好参会代表的引导、解说、提供经验交流材料及观摩现场的秩序维护; 2.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企业参会代表应根据观摩会现场开放时间,自行安排前往指定地点观摩; 3.参加形势分析会的各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会代表由省厅统一组织前往现场观摩; 4.观摩会现场将进行参会代表考勤签到,对于未按规定派员参会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企业,省厅将予以全省通报批评。 五、食宿安排 除参加形势分析会的各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参会代表外,其他人员食宿自理。 六、其他事项 请各设区市(含平潭)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时通知辖区内各区、县(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相关企业按时参会。各地企业参会代表请向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名,由属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统一报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汇总,设区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于11月4日上午下班前将参会人员回执单(详见附件2)传真并发电子邮件至省厅工程处(传真:0591-87614739;电子信箱fjgcc2014@163.com), 观摩项目联系人:三明市安全站 陈建南 13799169137 观摩项目部:王志强 15829695988 林昌鹏 13859119737 附件: 1.参观路线图 2.参会人员回执单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 2015年10月30日 |